作者:戴良
大男逾弱冠,粗尝传一经。小男年十三,玉骨早已成。亦有两女子,家事幼所更。女解事舅姑,男可了门庭。悉如黄口雏,未食已先鸣。此日不在眼,何以慰吾情。¤
钱谦益《列朝诗集》甲集前编第五
出处:钱谦益《列朝诗集》甲集前编第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