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岐亭五首(并叙)


作者:苏轼

元丰三年正月,余始谪黄州。
至岐亭北二十五里山上,有白马青盖来迎者,则余故人陈慥季常也,为留五日,赋诗一篇而去。
明年正月,复往见之,季常使人劳余于中途。
余久不杀,恐季常之为余杀也,则以前韵作诗,为杀戒以遗季常。
季常自尔不复杀,而岐亭之人多化之,有不食肉者。
其后数往见之,往必作诗,诗必以前韵。
凡余在黄四年,三往见季常,而季常七来见余,盖相従百余日也。
七年四月,余量移汝州,自江淮徂洛,送者皆止慈湖,而季常独至九江。
乃复用前韵,通为五篇以赠之。

苏轼诗集 卷十四

出处:
苏轼诗集 卷十四